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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114年度分署行政管理與營運計畫暨技能檢定及競賽計畫」勞務委外採購案[桃竹苗分署-業務輔導員]
發佈日期:2025-06-05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
辦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114年度分署行政管理與營運計畫暨技能檢定及競賽計畫」勞務委外採購案
人員招募簡章


壹、計畫名稱:「114年度分署行政管理與營運計畫暨技能檢定及競賽計畫」勞務委外採購案
貳、招募對象及資格:

職稱 需求人數 基本資格條件(須具備下列資格之ㄧ) 薪資標準
業務輔導員 1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學位以上。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專科畢業且具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三、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畢業且具備用人單位職缺業務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

採單一薪資
每月36,640元

 

 

 

 

參、派駐地點及職務內容說明:
一、本計畫執行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人員經進用後由本中心進行訓練、督導、管理、考核及福利事項等工作,派駐於桃竹苗分署或其他指定地點。派駐人員工作時間得視業務需求彈性調整,提供行政作業執行、業務推展等服務,工作項目及服務範圍包括:

(一)透過辦理各類符合產業需求的技術士技能檢定,協助勞工提升技能水準、強化就業競爭力。

(二) 藉由競賽培訓選手,讓優秀青年藉由公平、公開的競技交流,體現技術能力的價值。

(三) 透過相關學校機關或團體之參訪,增進外界對職業訓練之經營模式、發展現況、訓練流程與產業發展趨勢之瞭解。

(四) 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補助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安定參訓學員於職業訓練期間之基本生活,使其安心參訓,期以促進再就業。

(五) 辦理場館廳舍修繕、安全維護、採購、節能、檔案管理、分署同仁人事差勤等行政支援相關業務,以維持分署營運。

 
三、派駐人員需配合派駐單位業務需要延長工時,延長工時之規定將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來辦理。

四、需求人力之派駐地點及職務內容,請參考下列表格。
 

職稱 服務地點/需求人數 工作內容說明
業務輔導員

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326020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人事室
(含分署及轄區公立就服機構/職業訓練場,應配合因業務需要變更派駐地點。)
1名

  1. 辦理教育訓練課程(如新進人員教育訓練、兩公約教育訓練、性別平等主流化、職場紓壓課程、全民國防教育、行政中立課程等)。
  2. 新增及續簽特約優惠廠商(含幼兒園)。
  3. 辦理員工健康檢查業務。
  4. 辦理文康活動。
  5. 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或活動。
  6. 辦理上述工作項目及服務範圍業務。
  7. 其他本專案相關事項及主管交辦事項,並視狀況協助其他業務內容。
  8. 若有職務調度安排時需配合。

 

 

肆、報名與招考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11日(三)中午12:00 截止。
 

二、報名方式:以E-mail方式報名。
意者請下載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檔,繕打完成後寄至信箱:林小姐linwenyi3322@training.org.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113年度分署行政管理與營運計畫暨技能檢定及競賽計畫」勞務委外採購案-【報名派駐地點+職稱】-應徵者姓名」。

三、報名應繳交表件如下【履歷表撰寫以本簡章為準】:

1.填寫報名表1份(格式依附件)並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照片1張。

2.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同等學歷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份。

3.依據招募簡章「業務輔導員」報名條件為主,並依報考職務檢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若曾在分署相關單位工作者,請提供工作資歷證明或相關報到證明)

(1)若有遺失畢業證書者,應檢附畢業證書遺失補發證明書影本。

(2)若有變更姓名者,應檢附證明變更姓名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以上報名表或相關證件缺件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亦不予退件。

5.採E-mail報名者,應繳交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資格證明文件,並請以掃描檔E-mail至指定信箱,亦可來電確認是否收到。

四、甄選方式:採二階段甄選方式,說明如下:

由本中心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審核相關報名文件,資格符合者擇優由本中心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評選方式:採面試方式進行。 

 

六、錄取通知:以電子郵件進行通知。
 

七、報名簡章及履歷表下載
1.完整簡章
2.履歷表及自傳格式 

 


八、上班時間:暫定於114年7月1日(二)敘薪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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